为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北京市决定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研通〔2023〕18号)文件要求,相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先。
涉密论文不在参评范围内。各学院务必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所报送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公开公示。
二、评选标准
1.选题具有前沿性和引领性,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和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同类学科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
3.论文能体现作者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体现作者较强的科学研究创新能力。
学术学位论文突出原始创新,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取得突破性成果等;专业学位论文注重应用导向,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成果前沿性、创新性与应用性并重。
三、提交材料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