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新生班级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
2016年09月06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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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全体新生:
    请16级党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组织班级全体同学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第40号令)见附件,并于9月14日12:00前将组织班级同学学习相关文件的相关情况的总结(300字以上及1-2张照片 发送至邮箱bjtujgyjs@126.com ,主题标明 班级-学习总结。


经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