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组织开展博士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研通【2021】39号)文件要求,学院将组织开展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生学期汇报工作。
通知如下:
一、汇报对象:
2017级所有在籍博士生(不含2017级直博生)进行学期汇报。
二、填报汇报时间及形式:
一级学科 | 时间 | 腾讯会议线上汇报 |
管科组 | 6.29号下周三 下午14:00 | 564 7941 1352 |
工商组 | 6.30号下周四 下午14:00 | 564 7941 1352 |
经济组 | 7.1号下午周五 下午14:00 | 564 7941 1352 |
以PPT线上汇报的形式进行。汇报时间及名单见附件,若有问题,请与我联系51684310研究生科原老师。
三、相关要求
1、学生针对自己在学习及科研成果的填报,必须保证所述内容的客观真实性,对所述内容经得起检验。
2、评议结果:评议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对于评议结果为“不通过”或无故未填表汇报的博士生按学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