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1届享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2021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915

现将面向2021届贷款学生统计相关信息,具体通知如下:

1.核实贷款名单

附件1-1为2021届享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汇总名单,包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相关同学核实名单,重点查看是否名单存在遗漏情况(如提前毕业等)。因学业问题导致留级的,须与留级前所在年级的学生一起签订还款协议;因研究生学制问题导致贷款额度已放满但尚未毕业,须及时上报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详见附件3)。

2.核对补充信息

请附件1-1名单中的贷款学生认真填写《附件1-2:2021届享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统计表》,文件包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个子表,贷款同学对应自身情况选择其一填写。

3.2021届贷款毕业生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信息统计

若贷款毕业生继续深造(包括专升本、本上研、研上博),学生可向银行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及深造期间继续贴息,即深造学制年限期间无须本人支付贷款利息,毕业后开始由本人偿还贷款本息,但将相应地缩短贷款还款期限。如未及时进行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自毕业起产生的借款利息将由学生自付。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由学生向银行提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由学生本人联系当地县教育局办理。附件2为2021届享有校园地贷款毕业生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信息表(生源地贷款不在统计范畴内),请符合要求且有意愿申请调整还款计划的贷款学生,将附件2中的信息填写完善,并提交本人深造的录取通知复印件或截图,写清楚录取院校、专业、学制年限和是否全日制等信息,学制年限和录取类别务必据实填写。

4.提交方式

请将填写完善的附件1-2、附件2(有需要的同学填写)电子版于4月10日晚上8点前发送到邮箱 20120712@bjtu.edu.cn。

附件1-1:2021届享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xlsx

附件1-2:2021届享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2:2021届享有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调整还款计划申请信息表.xlsx

附件3:关于XX同学校园地贷款年数与毕业时间的证明.docx

经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