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9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2019年01月03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5884

各位同学

为鼓励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减轻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负担,从2015年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范围为毕业年度内201911日至1231日),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或非定向(定向毕业生不在发放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所在家庭为贫困家庭,且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20187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注:

Ø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只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Ø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卡号(必须为工行),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预计6月左右)账户有效。

Ø  学院不用做公示,由学校统一公示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人。

三、提交材料清单

电子版材料:

1.2019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以“姓名+申请表”命名。

2.身份证原件正面照片(身份证号要清晰),以“姓名+身份证”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3.银行卡原件正面照片(卡号要清晰),以“姓名+银行卡”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4.低保、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残疾家庭和特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照片,如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相关证件。照片包括封皮、享受低保人的姓名、家庭人员情况、年检日期、发证机关公章等信息,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需年审证件必须有年审日期),以“姓名+**证件”命名,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原件未显示在有效期内,可提供辅助材料:如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表网络截图加盖公章,银行发放记录,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等材料。助学贷款学生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如学生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学校无记录,需自行提供贷款合同证明。

以上电子版材料,一名申请人的所有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5.2019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学院汇总表》(见附件2)。

 

纸质版材料:

1.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一份(承诺书一栏需手写身份证号并签名)。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方式

提交时间:201911617:00

提交方式:将电子版材料发至18120694@bjt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思东503,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51685572蒋老师。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2:2019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学院汇总表 

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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