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李寄存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06月08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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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毕业季即将到来,由于今年暑假学校多栋宿舍楼装修,且本科生迎新时间提前,因此不再办理提前入住。为方便毕业生存放行李,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特将行李寄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李寄存有关事项

1、寄存条件

应届考取(保送)本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应届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硕士毕业生可寄存行李。

2、寄存安排

(1)行李保管时间从2017626日起,至201783117:00止。对于寄存的行李,按1/件·天收取管理费,期间行李统一存放,不能取出,即每件学生行李收取60元费用。

(2)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于2017626日、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交费并寄存行李,逾期将不再办理。具体存放地点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寄存的行李需提前打包、贴寄存条(注明寄存人姓名、学院、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贵重物品请慎重保管,不予寄存。

二、其他注意事项

需要办理的同学请填写《2017届毕业生行李寄存信息》(详见附件),并于201761517:00前将此表发至该邮箱:16120710@bjtu.edu.cn

咨询电话:51683497 51685572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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