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证书的通知
2017年03月10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6376

各位研究生同学:

国家奖学金获奖证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并发放,目前了解到存在学生丢失“国家奖学金”证书的情况。

接学校通知,经与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沟通,可在2017年3月14日前,统一申请补办。现就补办登记工作布置如下:

1、申请补办的同学,需本人携带一卡通,到SD502核对获奖信息,审核无误后,登记补办信息;

2、请各位同学务必仔细检查后再进行登记,上报准确信息,杜绝虚报误报情况发生,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此次证书补办只涉及“国家奖学金”,只此一次,请于314日前完成上述申请。也请同学们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以防带来不便。


联系电话:51688120

研究生工作组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