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2016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896

关于报送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首都高校及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市委教育工委与《中国青年报》每年合作推出大学生典型系列宣传“寻找青春榜样”。现将报送优秀研究生事迹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标准

1.该生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能体现当代大学生自觉将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在行动上。如在专业上刻苦钻研,学有所成的;对人生怀揣梦想,不懈努力的;在科研上脚踏实地,勇于创新的;生活中助人为乐、热心公益的;面对苦难坚强乐观、自强不息的;能弘扬道德风尚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

2.全日制在校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均可。如事迹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要求至毕业一年内。

二、提交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包括500字的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突出事迹本身,不要单纯罗列获得的荣誉。

2.事迹材料。格式、字数不限,应包括主要事迹、结合具体案例,事迹材料应形象生动,材料翔实,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

3.两张个人生活照,照片中人物应占画面比例的1/3及以上。

4.其他辅助材料。

三、其他事项

1.推荐数量原则上为各学院1-2人。

2.请将学生材料后11月6日(星期日)前提交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至gssong@bjtu.edu.cn。

 

附件: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申报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031


附件        

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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