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的通知
2016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155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7年应届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工作,现就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电子信息采集(照相)对象:

预计2017年毕业的所有在籍硕士生博士生。已经于去年或更早参加过电子信息采集(照片)但未按时毕业研究生不必重新采集(如学生不确定是否已经采集照片,可登陆网址www.chsi.com.cn查询)

2、指定电子信息采集单位:

由北京市教委指定的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
3
、信息采集时间和地点:

(1)              (1)集中采集时间20161020日(周四全天)、20161021日(周五上午)20161022日(周六全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2)            (2) 采集地点:第九教学楼(九教)中心报告厅。(提示:为避免因个人采集造成学历信息错误而影响毕业证书上网的问题,若无特殊原因,请广大同学尽量采取集中信息采集方式

(3)    各学院具体采集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

4收费:20/

5、信息核对:研究生可于信息采集1个月后上网核对个人信息,网址为:www.chsi.com.cn

6、要求:

1)集中信息采集时,请按规定的时间段采集信息。

2)请自觉排队,保持正常的秩序,严格按照现场填写的顺序号照相。

3)信息采集时,请研究生携带学生证一卡通身份证便于核对。

4)信息采集的照片将作为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请广大研究生注意个人形象,听从摄影师的指导。

5)务必正确认真填写本人信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采集信息不准确带来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重要提示:

1如未在集中时间采集信息,请尽快自行到“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进行信息采集,并将采集的整版纸质及电子版照片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逸夫楼东803室),以免影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的制作。

地址: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宣武门路口西南角四层)中国图片社,乘地铁在宣武门站下即可。       

联系电话:63071026

2教育部教学司〔20116号文《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的最新要求,为确保学历、学位证书注册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从2011年开始,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业生电子照片的,将无法成功完成即时毕业电子注册、学位信息采集和提供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请各位研究生根据这一重大变化,认真严肃对待毕业电子摄像事宜。

以上事宜,请大家相互转告。

附件:关于2017届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的通知 

          2017届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摄像顺序 /uploads/file/20161014/20161014082454_6863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