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的统一要求,学院已将承诺书打印出来,要求每名考生都必须签字。学院将签好字的《承诺书》于4月11日前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保存半年。 请各位同学务必于4月11日中午12点前,到SD501,教学科签字! 经管教学科 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