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15-16-1学期)补考时间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01月18日 信息来源:张海燕 浏览次数:514

本学期补考将于2016年3月12日、13日(开学第二周周末)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3月3日9:00至3月7日14:00,网上补考报名,如有任何问题请提前向学院教学科或教务处反映,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3月10日9:00,网上发布补考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生可登陆本人账号查看。 3月12日、13日,补考。 相关提示: 根据《学生手册》2015版《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理论教学的必修课和限选课原则上组织补考,实践类课程不组织补考。第一次修读且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唯一一次补考。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补考:被取消考核资格者;结课考核无故缺考者;重修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已经及格的课程想获得更高成绩者;结业换毕业或补领学位补修课程者;考核违纪或作弊者。 本次考试将采取学生网上报名,即符合补考报名资格的同学,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网页报名且报名成功才具有补考资格,未报名者不具有补考资格。 另外,2012级以后,补考成绩最高记60分或“D”,不合格的按实际成绩记载或记为“F”,报名而未参加考试的将记“缺考”。请同学们考虑好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