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博士退学通知
2016年04月13日 信息来源:董思茵 浏览次数:710

根据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八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五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现对超期博士生通知如下: 截止到2016年6月2日,对于满6年的非定向博士、满8年的定向(委培)博士,其中仍未提交论文匿名送审的,到期按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经管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