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硕学费住宿费单位汇款开具发票通知(2015-2016学年)
2015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董思茵 浏览次数:328

对于学费、住宿费是单位汇款缴纳的博士及学硕,如需开具发票,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以下信息发送至sydong@bjtu.edu.cn(收到信箱有自动回执) 学号 姓名 汇款账号 汇款人 汇款日期 汇款金额 发票抬头 以上各项(特别是汇款人、汇款日期、发票抬头)请向单位询问清楚,确保准确。仅统一办理一次,逾期不接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