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学生学籍管理和选课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5年09月28日 信息来源:明月 浏览次数:274

自2012级开始,学校实施了新的学籍管理办法,实行留级制度,取消毕业清考。2012级学生将于明年毕业,为了执行好相关制度,提前做好工作规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在毕业当年春季学期(第八学期)初由学生根据学业完成进度选择进入毕业环节还是申请延期毕业。进入毕业环节的学生按毕业生管理,纳入就业计划,届时未能毕业的只能结业或退学。申请延期的学生不按毕业生管理,不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学习期满后直接进入延期阶段学习。 2、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当年春季学期初提出申请,经教学副院长和主管本科生副书记审核同意后,教务处将学籍调整至毕业班年级,进入毕业环节,纳入就业计划,届时未能毕业的只能结业或退学。留过级的学生若学习状态好转,学业进度赶回,也可申请提前毕业,学籍调整和毕业管理的要求与其他学生完全相同。留级学生每学期的选课计划要提前送到教学科并由教学副院长负责审核。 3、自2012级开始,学校不再组织清考,各学院也不再组织非正常教学安排的考试。为了帮助和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业,请毕业班同学核查自己的学业完成情况,如需要补选本学期课程请于2015年10月8日17:00前到教学科登记。 素质课学分说明:素质课模块要求八个学分=a.素质课必修三个学分+b.新生研讨/通识核心(一个学分以上)+c.全校任选课.b项如多修了学分c项可以减去相应学分,此种情况系统内如果全校任选课显示未修满是没问题的。 12级全校任选课最多认四个学分,13级开始全校任选课不认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