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2014年12月15日 信息来源:周艺 浏览次数:3896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要求,启动评选2015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春季)的评选工作,现将材料报送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在校春季应届毕业研究生(研究生12级1-7班)。 2.评选条件 (1)保证2015年春季能毕业; (2)前期已经被评为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优秀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生干部; (3)名额为班级毕业人数的5%; (4)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将名单(见附件)发送bjtujgyjs@126.com,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9日(周五)24:00。 3.评选办法 (1)学院推荐。经班级提名、院(系)考察,由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后上报研工部。 (2)学校审定。研工部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教委,由市教委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4.其他事项 对已经被评为市级优秀毕业生,但未按期毕业或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校负责收回市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 经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