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评优评先”评议小组,务必参照《研究生手册》“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上报班级名单。 附《研究生手册》相关内容: 第九条 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一、评选对象范围: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有社会责任感,愿为祖国和人民奉献; 2.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时事政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学习勤奋、刻苦,科研工作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优良,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4.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守学术道德,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5.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三、具体评选条件: (一)三好研究生 1.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安排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学位课平均加权成绩在80分以上,外语成绩合格,且其它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2.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研究生:论文进度正常,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博士生3篇及以上,硕士生1篇及以上,或撰写论文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博士生4篇及以上,硕士生2篇及以上。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本学年担任校、院、班级干部,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成绩突出,为校、院、班级的工作作出贡献; 2.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学位课平均加权成绩在80分以上,外语成绩合格且其它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科研能力较强。 各班级“评优评先”评议小组需严格审核评选资格,杜绝没有任何标准和依据的评选;学院研究生工作组将对各班上报名单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