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学生赴台湾佛光大学交换和研修学习的通知
2014年11月05日 信息来源:谷琳 浏览次数: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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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与台湾佛光大学的有关协议,我校可选拔优秀本科生和优秀硕士研究生于2015年春季学期赴该校交换或研修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佛光大学,(英语:Fo Guang University,F.G.U.),自1993年开始筹设,前身为成立于2000年的佛光人文社会学院,大学部自2002年正式招收学生,2006年改名为佛光大学,是佛光山开山宗长星云大师发起“百万人兴学”活动所创办的大学,先成立研究所、博士班,再进行大学部的招生。目前佛光大学有人文学院、社会科学暨管理学院、创意与科技学院、乐活产业学院、佛教学院,五个学院下辖有十五个系所。 我校与台湾佛光大学签订协议,我校可选拔2名优秀学生到佛光大学进行一个学期的交换学习,同时也接收学生以研修生身份参加该项目。 二、选拔学生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2012级本科生、2013级硕士研究生 2、专业要求:经济、工商;产业经济学等硕士专业 3、专业课成绩优秀,英语基础好,必修、限选加权分在80分以上。 三、费用 交换生:免对方学费 研修生:研修学费每学期新台币54,000元。 住宿费:二人房每学期新台币10,000元,四人房每学期新台币8,500元,押金新台币2,000元(迁出时在无损坏原则下退还) 文化参访费:新台币4,000元(自由参加) 入台证规费:新台币600元 团体保险费:新台币2,500元 交换生和研修生都需要正常缴纳交大学费。机票、保险、课本、饮食等基本学习生活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本科交换生选修学分上下限为26-16学分,超修部份须按规定缴交学费。 学生务必登录台湾佛光大学网页,确认2015年春季学期对方开设课程,并请学院教学科做好学分互认后,再确定是否填报。 五、报名办法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2014年11月13日下午17点前,将附件中的附件1的表格发送电子版至lingu@bjtu.edu.cn,附件2提交纸质版至国际交流中心(SD509)。 如有疑问,可咨询:51688362,赵老师。 项目联系人: 港澳台办公室 赵老师51688362 rzhao@b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