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40%,思想行为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70%。 第四条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0月17日下午五点前将申请表(交大信纸,手写)交至思东501商立媛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