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学硕申请提前毕业暂行规定
2014年09月24日 信息来源:杜迎雪 浏览次数:254

[下载附件1] [下载附件2]
为了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习、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认真执行《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培养质量,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学术型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相关问题,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申请条件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已修满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前5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3. 开题综合成绩(含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会成绩)80分以上且学位论文已形成初稿; 4. 有较强科研工作能力,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内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为:要求在提出申请前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正式发表一篇A类或B类论文(论文分类办法详见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官网“研究生培养”栏目中的“资料下载”)。 第二条 申请时间 学生在第四学期开学2周内前向经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思源东楼502)提交毕业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条 申请程序 1.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经导师签字推荐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承诺书》(附件1)和《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审批表》(附件2),同时提交申请条件中所要求的各种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证明材料; 2. 学院学位办按照各项条件逐一审核,签署意见; 3. 学院学位办将提前毕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提请学院学位会审核; 4. 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提前毕业程序。 第四条 其它 1.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严格按照学院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程序进行; 2. 经批准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名单,上报学校就业办公室批准后列入本年度毕业计划; 3. 凡提前毕业的研究生,一旦批准,必须于当年6月答辩毕业; 4. 往届资返生按照录取当年规定确定的学制年限执行; 5.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经管学院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研究生办公室 以下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审批表 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论文分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