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通知
2014年07月09日 信息来源:刘景利 浏览次数: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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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本科生: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宝钢教育奖推荐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推荐宝钢优秀学生奖和特等奖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 1.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相关奖项。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符合专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参见《学生手册》)。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宝钢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和思源奖学金不兼得。 三、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1名学生参评,全校共推荐3名本科生参评宝钢优秀学生奖。学生工作处将在汇总、审核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领导小组将确定学校的最终推荐名单,并从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学生1名。 四、奖励金额 1.宝钢优秀学生奖:1万元/人 2.宝钢优秀学生奖特等奖:2万元/人 五、工作程序 1.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学生须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申请表》(见附件1),于7月30日前发至jg_pypx@126.com,并电话确认。暂不用提交纸质版,待确定人选后再行打印。 2.学院对所有申报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1名推荐人选,经公示后,上报学校。 3.学校从各学院上报所有人选中,研究确定3名推荐人选,并从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学生1名。 附件:《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联 系 人:刘景利 联系电话:51688388 经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