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2014年06月09日 信息来源:张云鹏 浏览次数: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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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对我校2013级、2012级、201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认定和资格复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定和资格复查对象 我校2013级、2012级、2011级新申请以及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即无论是否已经申请过,只要需要认定困难学生,都需再次申请。 二、组织机构 各学院根据《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本次认定和资格复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并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三、认定等级 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比较困难和特别困难四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及要求见《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量化评价标准》 四、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1.6.10-6.13 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2.6.14-6.1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3.6.10-6.17 所有需要认定的学生登录MIS系统,进入学生信息系统的困难学生认定模块填写《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4.6.18-6.20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各类选项,与了解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供给学生生活费用,特别是学生本人日常消费等相关情况进行比对,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步的困难等级,并由班长、支书找班主任统一在网上确认评议结果。 5.6.21-6.24 请各年级辅导员24日之前审核本年级申请,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3),发送到邮箱zhangyunpeng@bjtu.edu.cn。 请各位申请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申请,学院将通过经管动态、邮件等形式发送该通知。由于系统权限问题,逾期未申请的,学院将无法受理任何理由的补充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校的监督电话为51685161,电子邮箱为xszzzx@m.bjtu.edu.cn。学院监督电话为51684185,邮箱为zhangyunpeng@bjtu.edu.cn 2.根据《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于学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进行通报。 3.请老师和学生都用IE9以下版本的浏览器登陆mis系统进行申请,其他浏览器均不支持。 4.如果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辅导员工号_姓名】下拉选择框为空,或者【班主任工号_姓名】下拉框为空,请向年级辅导员反应相关情况。 5. 困难认定申请界面中学生个人信息已经从原数据库中读出,如:学院,班级,学号,姓名,手机号码等,如果这些基本信息不正确,请学生返回【人员信息】中的【个人信息修改】模块,修改完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6. 学生申请时点击【保存】后,状态为“学生保存”。学生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状态为“学生已提交,班主任未审核”。当学生申请信息有误但已提交时,必须由班主任点击【退回】按钮,此时状态变为“学生保存”,学生这时可以修改申请信息。 7. 班主任、辅导员审批时,都有【保存】和【提交】按钮,【保存】按钮只是保存当前的结果,只有在点击【提交】后,才能到达上一级审批,且点击【提交】后,不能再修改自己的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