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本学期全校统一安排的考试在18周至19周(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7月4日)。本次考试使用教务系统排考,学生可以通过教务系统查看到考试安排,同学们务必及时上网查看,并按时参加考试。为进一步整顿考纪考风,维护考试的公平性与严肃性,杜绝违纪、作弊现象,特将考试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同学们一定认真查看,以免出现问题。 考生考试纪律 1、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入场;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记为缺考;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2、考试过程中原则上考生不可以上卫生间。 3、考生凭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按规定放在课桌上以便检查。证件丢失者必须持有学院开具带照片的证明,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名单中没有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4、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如已带入考场,必须立即关机,并随书包放到指定位置,否则将视为违纪作弊;严禁自带答题纸和草稿纸;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私自借用或借给他人考试用具。 5、开考前考生必须将自己座位及周边所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图文资料(包括非考生本人的)放到教室前面(开卷考试允许的除外),桌面上如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要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在考试中发现将按作弊处理。 6、考生答题前必须先在试卷指定处填写姓名、学号等卷头信息,并不得涂改;每张答题纸、草稿纸都要先写上姓名、学号。考试前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或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不得答题。 7、考试中考生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试卷,不给他人造成作弊机会。 8、考试结束后,考生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不得带出考场。 经管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