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研究并购重组并联式审核

2013年11月11日信息来源:2013年11月11日

    “证监会正研究由串联式改为并联式的审核衔接机制,成熟后适时推出。”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1月8日表示。
    新闻发言人表示,现行并购重组串联式审批,链条长、效率低,增大并购成本。证监会认为在部分审查环节实行并联式审批的条件相对成熟,上市公司可在取得证监会行政许可批复后,同时披露本次重组尚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相关部门批准之前不得实施。
    新闻发言人还介绍,目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仅允许采用股份、现金作为支付方式,存在支付工具单一的问题,难以满足和平衡交易各方的不同利益诉求,制约并购市场发展。
    “为增加并购重组支付工具,证监会正研究引入定向可转债作为支付工具的可行性。”他说。
    同时,新闻发言人还就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并购重组机制做出回应。
    他介绍,随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正式运营,证监会已经启动了对挂牌公司并购重组机制的研究并着手制订相关制度。“对于挂牌公司的并购重组机制,将体现出鼓励和支持挂牌公司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目标。”
    此外,新闻发言人还就江苏宏宝重组的最新进展做出回应。
    他说,江苏宏宝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属正常审核类,证监会对江苏宏宝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并发出反馈意见,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属于正常审核流程。
    “下一步,证监会将视反馈意见回复情况,对江苏宏宝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进行审核。”新闻发言人表示。
证券日报 201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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