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融资

2013年04月16日信息来源:2013年04月16日

 并购融资方式

 

一、内部融资方式

内部融资是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并购所需资金。它的特点是速度快、风险小、保密性强,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是诸多融资渠道的首先选择。但是企业内部资金通常较少,因而内部融资通常应用于相对规模较小的并购交易。

内部融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自有资金

企业自有资金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经常持有、按规定可以自行支配、并不需偿还的那部分资金,是企业最稳妥、最有保障的资金来源。通常企业可用的内部资金有税后留利、折旧、闲置资产变卖和应收账款等。

(二)未使用或未分配的专项基金

未使用或未分配的专项基金是指仅在未使用或分配前作为内部融资的一个来源,而一旦需要使用或分配时,必须及时现款支付的资金。这些专项基金由以下部分组成:一是从销售收入中收回而形成的更新改造基金和修理基金;二是从利润中提取而形成的新产品试制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三)企业应付税利和利息

企业应付税利和利息的本原在企业内部,虽然这部分资金不能长期占用,到期必须支付,但从长期平均趋势来看,它也是企业内部融资的一个来源。

 

二、外部融资方式

(一)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一般来说,对于传统企业,经营风险比较小,预期收益也较小的,一般选择融资成本较小的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债务融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银行贷款的特点是资金额度大、利率相对较低、发放的程序相对简单、融资费用也相对较低。银行贷款通常是企业并购融资的主要渠道。

2.债券

抵押债券,即以某些实物资产作为还本付息保证的债券。以这种债券进行融资,一般要求企业能够以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存货以及企业持有的有价证券等)作为抵押。

担保债券,是指不用企业的实物资产作为抵押,但要求除了发行企业自己的信用担保以外,还要用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的信用担保的债券。并购中常用的担保债券一般是由并购企业提供担保的目标企业所发行的债券。

垃圾债券,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债券,它并购活动的发展中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促进了杠杆收购的发展。

(二)权益融资

权益融资(equity finance)是通过扩大企业的所有权益,如吸引新的投资者,发行新股,追加投资等来实现。权益融资可分为普通股融资和优先股融资两种:

1.普通股

普通股融资是指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企业的经营业绩来确定。持有普通股的股东,享有参与经营权、收益分配权、资产分配权、优先购股权和股份转让权等。普通股的的特点是筹资风险小,且能维持企业的举债能力,但是它的筹资成本较高,同时也会分散企业控制权。

2.优先股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优先股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收益不受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其主要特征有:享受固定收益、优先获得分配、优先获得公司剩余财产的清偿、无表决权。

(三)混合型融资工具

1.可转换证券

可转换证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其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分为可转换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两种。可转换证券发行之初可为投资者提供固定报酬,等于投资于单纯企业债券或优先股;当企业资本报酬率上升、企业普通股上升时,投资者又可将其自由转换为债券或优先股。

2.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是由企业发行的长期选择权证,它允许持有人在一个特定时期以特定价格买进既定数量的股票,通常是随企业的长期债券一起发行。认股权证代表了长期选择权,所以附有认股权证的债券或股票,往往对投资者有很大的吸引力。

(四)特殊融资工具

1.过渡贷款

过渡贷款(或称过桥贷款,Bridge Loans)主要是投资银行为促使并购交易的迅速达成,以利率爬升票据等形式向并购企业提供的自有资本支持下的贷款。并购交易一旦完成,借贷人(并购者)就需尽快筹借新的资金来偿还。因此,贷款具有过渡性质,期限一般较短。

2.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简称LBO)是指收购者用自己很少的资金为基础,然后从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筹集大量的资金进行收购活动,继而以目标企业的资产或现金流来支持偿还债务的并购方式。其独特之处主要就表现在资本结构的变化。

杠杆收购的优势在于其股权回报率要高于普通资本结构下的股权回报率,且杠杆收购融资还可以使企业获得税收优惠。但是,资本结构中债务比率过高以及需要对债务资本的提供者支付较高的利率补偿,也使得杠杆收购企业承受极大的债务压力。

3.卖方融资

卖方融资也叫推迟支付,是指并购方暂不全部偿付价款,而是承诺在未来一定时期分期分批偿还价款给目标公司的支付方式。

当采用或有支付条款时,根据被收购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收购方分期支付的金额也不同。业绩越好,支付的款项越高。买方只有根据约定完全付清收购款后才拥有该资产全部的产权,否则买方有权收回资产。

采用这种分期支付方式时,虽然并购企业没有直接获得资金。但由于支付期限的延长,从实际上阶段性地缓解了并购企业当期的资金需求,所以相当于卖方对买方提供的贷款融资支持,而且卖方还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享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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